2015-08-21
中职升本相关介绍
一、中职升本的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均可对口报考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本科专业只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毕业生。
(3)身体健康。
2.从外省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在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中职学籍为三年(一年学制的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中职升学报名工作开始前。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中职升学考试报名,在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各条件:
(1)在我省中职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中职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一年制中职生入学前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完整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中职升学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考办审核,市招考委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考办备案。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中职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60分。专业课考试包括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其中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760分。
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登分工作。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
6月7日
上午9:00—11:00 语文
下午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综合课
下午15:00—16: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6月9日
上午9:00—11:00 外语
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三、评卷
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专业综合课评卷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采取人工评卷办法。
四、技能考核工作
1.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组织进行。负责技能考核的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察组和考务办公室等,全面负责该项技能考核工作的领导部署。纪律监察组负责考核命题及考核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技能考核院校要加强组织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核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核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核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严禁与办(助)学机构发生任何关联,确保公正、公平。对在技能考核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技能考核事项时间。技能考核时间为6月10日—15日。考生须依据技能考核工作安排(附件3、附件4)参加技能考核。省招考办负责于5月25日前将考生技能考核信息发给省教育厅指定的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职业技能考核学校须于6月17日将技能考核成绩用光盘密封并相关人员签字后报省招考办。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天津大学录取按文化基础课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